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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2017中国企业绿色发展论坛暨排污许可制度解读会”在北京召开,环保部领导、地方政府官员、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分别做了重要报告,会议聚焦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共商环保3.0时代助推绿色发展大计。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落实企事业排污单位治污主体责任,实现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企事业排污单位是我国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控制和减少企事业单位排污,对于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至关重要。
坚持目标指引,改革以行政区为主的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企事业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更好地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排污许可是促进总量控制和质量改善紧密关联、有效协同的关键环节。区域性总量控制真正转型到服务于环境质量改善这一核心,必须通过企事业排污单位精细化的总量控制和许可要求来实现。
坚持系统思维,逐步整合、衔接固定源环境管理相关制度,构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管理先后建立了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申报与许可、总量控制等一系列制度,在防治污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固定污染源管理来看,制度衔接不够,相互协同不好,管理效能不高,没有实现体系化、联动化、链条化。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能否实用管用好用,关键在于整合衔接固定源环境管理的相关制度,使之精简合理、有机衔接,实现分类管理、一企一证,并与证后监管与处罚一体推动,使这项制度真正成为固定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升环境管理效力。排污许可证既是企事业单位的守法文书,也是环保部门的执法依据,通过排污许可证,既明确了企业的守法要求,也划定了环保部门的执法边界,给企业明确稳定的污染排放管控要求和预期,推动形成公平规范的执法守法秩序。
2016年底,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标志着中国环保制度的大变革。方案明确,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有效运转,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精简合理、有机衔接,企事业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基本建立法规体系完备、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排污许可制,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的目标已经明确,路径已经清晰。当前要抓紧制定工作计划,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排污许可证既是企事业单位的守法文书,也是环保部门的执法依据。依证监管是排污许可证实施到位的关键环节。环保部门对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监管执法必须统一到排污许可证执行上,重点聚焦企事业单位许可证执行情况,核实企事业单位排放数据和执行报告的真实性,严厉打击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违法行为。通过排污许可证,既明确了企业的守法要求,也划定了环保部门的执法边界,给企业明确稳定的污染排放管控要求和预期,推动形成公平规范的执法守法秩序。
柱立则墙固,梁横则屋成。
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涉及面广、改革任务重,要有序有力统筹推进,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建立系统化管理机制,实现对企业环境行为的“一证式”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持续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网)